中国人口慢性疾病发病率持续增高,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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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人类生命的自然规律,恋生怕死是人性的本能,寿终正寝是人生终老的奢望,“安乐死”是现代人对死亡质量的要求,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

安乐死”意思是"幸福"中死亡。一般指不治之症的病患者,在精神和肉体受到痛苦的折磨,身处“生不如死”的状态下,采用人道方式帮助病人在无痛苦过程中结束生命。但是“安乐死”是一项处与道德法规及宗教理念相矛盾。也可能引致病患者“被-自愿”构成作弊杀人的弊端问题。致使“安乐死”在国际社会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但它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故而在争议中得到欧美国家陆续接受而正在不断推进。

目前全球“安乐死”合法化已有二十多个国家允许实施,只是在“安乐死”形式上区分“主动”和“被动〞而已。而“瑞士”是允许协助外国公民实施安乐死的唯一国家。虽然我国目前还未立法确定“安乐死”的合法化,但随着国民对“幸福死亡”的认识度越来越高,以及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安乐死合法化以是我国不能回避的问题!不可否认“安乐死”将是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形势所急需!

据网站数据显示:年我国死亡人口总数量约万。其中因“心脑血管疾病”而死亡人数约占43.8%、呼吸系统和其它疑难杂症病以及突发外因导致死亡人数约占25.1%、而“癌症死亡人数突破万”约占总死亡人数30%。那么无灾无痛而器官衰竭的老死者,大约占总死亡人口的1%左右。自然老死称为“寿终”;寿~久也,终~尽也。生已久远,气终尽也。就是所谓人生终老奢望的“寿终正寝”。我们从数据中可见人的“死亡”,基本是人体自身疾病原因导致的。

我国本年已进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按联合国制定标准,当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14%,即是进入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据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5%。今年已进入14%,甚至人口老龄化势头正在加速,当前老龄化致使老年人慢性疾病的扩张!据世卫组织发布:年间中国新发“癌症负担数据病例万例”。因此提高病人生命末期的死亡质量,“安乐死”的合法化,是我们这个人口老龄化大国所急需面对的!

我们生活在当今这个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一些事物的发展本来就存在与道德法规不相符的。世事没有完美无缺的,权衡“安乐死”利弊,明显是利大小,故而何必以“小弊”绑架符合人道主义的安乐死。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围绕着生活快乐幸福的目标,不断追逐梦想、辛苦劳碌、到头来如若不幸患上不治之症,身心遭受极大痛苦的煎熬!在此时境,病人会不断产生死亡解脱的思想意愿,其本质上,人已失去了“生”的基本意义。人“生”追求快乐幸福,“死”盼望安详好死,是人性本能。

悠悠人世间,每个人来到这个世间都是“击鼓传花”中的一次生死轮回,故而求生是人性本能的最大欲望。可是当人承受着“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而舍弃了本能求生欲望时,可见病人是多么痛苦!在这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金钱能够换来的只是过度滥用医疗措施,使病人苟延残喘些时日而已,其实是延长病人的痛苦,也是浪费医疗资源。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提倡“孝道”,但更注重人“生”的价值。在儒家思想观点,人类的生活属性在于社会群体,认为人除了自然生活之外,人“生”有为于社会才是“生〞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而传统“道家”思想则重人“个体”生命本身的意义。《庄子·至乐》的故事:庄子的妻子死了,老友惠子前去吊唁,看到了庄子正在敲盆唱歌。惠子不解问庄子;你妻子辛苦大半辈子,现在过世了,你不伤心还作出背离丧礼的事情,为何也?庄子说;我也难过,只是想想:妻子是天地赋予阴阳气息在“若有若无”中成形体才有了生命。她操持家务,劳累疲惫至极,如今死了是解脱,是值得“至乐”欢送,生命如四时周而复始的自然变化,有什么可伤心?可见道家庄子对个体生命“生”的质量认知。如若“生”太过苦累,死就是解脱。如若“生”不如死,也就无须贪生。庄子以“苦生乐死〞的现实观点,启发人性挣脱本能对死亡的恐惧,促进现代人面对“安乐死”的选择。

我国每年直接被确诊癌症晚期的人数不断增加,大多数患者属于普通经济收入家庭。其中有部分人认为治疗结局也是人财两空,干脆放弃治疗。另有一些患者,心理极为脆弱,也怕拖累家人,当突然被查出“癌症”晚期,干脆自寻自杀解脱!笔者常常听闻到汕头市城郊乡村,发生这类癌症患者自杀的事例。如果允许帮助病患者意愿的“安乐死”得以实施,笔者看来;起码能够给徘徊在自杀念头的患者,舒缓绝望情绪,萌生放下自寻“惨死〞的理由。劝患者而言;生以苦累,死也要盼个有尊严的好死,避免给家属带来内疚外愧的心里负担!

如:一些癌症患者,家庭积蓄因早期治疗耗费光,而病情又发展到了末期,只能在“声嘶力竭〞的痛苦呻吟中等着死亡!笔者认为:病人在这种情形下,应该有权利选择结束生命,允许其自愿选择人道帮助的“安乐死”。又如:重度脑瘫残疾的婴儿、植物人、卧床失去意识的重症偏瘫老年人等。这些长期拖累家人而又失去了“生”的最基本意义者,其家属应该有权利向“安乐死〞监管机构申请,若经查实核准,就是给病人一种最好的解脱。“安乐死”是病人命限至此,苦难将尽,经人道社会允许给予超度。笔者从我国宗教发展的社会功能作用理解;安乐死是时代环境变化之需,不应做为厌生杀生之论,亡者像是领着阴阳界准行的“黄标”通关文牒上黄泉路,好比交规“红黄绿”灯,黄灯不做为违规处罚?

当前时代大变局,加速很多世事处于变革中。“安乐死”就是一项顺应时代发展的所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对我国人口深度老龄化社会,对重症病患者及其家属,都是利大弊小。近年来,疫情肆虐、天灾人祸同来、迫使我国经济发展拐弯下滑、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加速“养儿防老〞的传统概念离我们越来越远!更让人担心的是中老年人慢性疾病发病率正在增高,致医疗保障面临重负。因此国家应该本着国情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尽快通过允许“安乐死”的立法。为这项国民认可度极高的死亡质量要求,设立严格审核的监管机制,使那些身处求生无望,求死未允,生不如死的重症病患者,能够遵循人道主义法规而有尊严地“安然圆愿”。

笔者/易趣,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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