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5SUNGO提

彭洋 https://www.zghy.org.cn/item/435904504229974016

上期瑞士法规系列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体外诊断器械出口瑞士的要求,本期内容也是我们《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的最后一篇—《SUNGO提供瑞士市场准入合规服务》。

《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总共有5篇(各主题见文末)。

基于前面几期所介绍的内容,大家可以了解到医疗器械进入瑞士市场有不同于欧盟的要求。我们为大家列出了具体表现的几个方面。

PART1

针对医疗器械

1)可以通过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需要指定瑞士代表,准备技术文件和DoC,同时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订以满足瑞士法规要求。

2)对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评定的器械,首先需要获得欧盟NANDO指定的公告机构或者瑞士当地的SQS公司签发的合格评定证书之后,指定瑞士代表才可以满足瑞士法规的要求。

PART2

针对体外诊断器械

1)通过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暂时不需要指定瑞士代表,可以沿用原CE符合性声明和欧盟授权代表继续出口;

2)对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评定的器械,首先需要获得欧盟NANDO指定的公告机构或者瑞士当地的SQS公司签发的合格评定证书之后,指定瑞士代表才可以满足瑞士法规的要求。

PART3

SUNGO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

1)作为制造商指定的瑞士代表机构,履行MedDO规定的瑞士代表的义务;

2)为客户医疗器械设备进行注册(需要时);

3)审查制造商的技术文件确认满足MedDO要求;

4)瑞士法规培训以及PRRC培训;

5)协助制造商执行上市后监督体系的相关要求;

6)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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