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5SUNGO提
彭洋 https://www.zghy.org.cn/item/4359045042299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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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瑞士法规系列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体外诊断器械出口瑞士的要求,本期内容也是我们《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的最后一篇—《SUNGO提供瑞士市场准入合规服务》。
《瑞士医疗器械法规系列》总共有5篇(各主题见文末)。
基于前面几期所介绍的内容,大家可以了解到医疗器械进入瑞士市场有不同于欧盟的要求。我们为大家列出了具体表现的几个方面。
PART1
针对医疗器械
1)可以通过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需要指定瑞士代表,准备技术文件和DoC,同时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订以满足瑞士法规要求。
2)对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评定的器械,首先需要获得欧盟NANDO指定的公告机构或者瑞士当地的SQS公司签发的合格评定证书之后,指定瑞士代表才可以满足瑞士法规的要求。
PART2
针对体外诊断器械
1)通过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暂时不需要指定瑞士代表,可以沿用原CE符合性声明和欧盟授权代表继续出口;
2)对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评定的器械,首先需要获得欧盟NANDO指定的公告机构或者瑞士当地的SQS公司签发的合格评定证书之后,指定瑞士代表才可以满足瑞士法规的要求。
PART3
SUNGO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
1)作为制造商指定的瑞士代表机构,履行MedDO规定的瑞士代表的义务;
2)为客户医疗器械设备进行注册(需要时);
3)审查制造商的技术文件确认满足MedDO要求;
4)瑞士法规培训以及PRRC培训;
5)协助制造商执行上市后监督体系的相关要求;
6)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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