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使馆关于赴华检测要求的通知412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年4月18日(含)起,对自瑞士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病毒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时限要求进行调整。4月18日0时前为过渡期,仍沿用原先做法。搭乘4月18日0时后赴华航班的乘客须按照新规定进行检测。具体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驻瑞士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RT-PCR检测(简称“双核酸”),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完成,并取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再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申请“健康码”时,请填写第一次核酸检测机构名称。
????检测时间计算方法举例:如您航班起飞时间为4月20日20:30,第一次核酸检测可于4月18日0时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应于4月20日8:30以后进行。
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是指按程序完成全部接种次剂且完成接种到赴华起飞当日之间不少于14天(例如,需打两针的疫苗,于5月1日完成了第二针接种,则最早在5月15日才能乘航班赴华),未满14天者,即使检测结果合格,仍不予审发“健康码”。接种加强针的,无时间间隔要求。
接种的疫苗应为中国、瑞士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产品。经常接种的新冠疫苗包括国药(需接种2剂)、科兴(需接种2剂)、安徽智飞(需接种3剂)、康希诺(接种1剂)、辉瑞(需接种2剂)、莫德纳(需接种2剂)、阿斯利康(需接种2剂,第二剂可与mRNA疫苗混打)、强生(接种1剂)等。
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或在同一天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未完整接种人员均被视为未接种人员,均参照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进行检测。
二、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登机前48小时内须在驻瑞士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血清抗体IgM检测、1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简称“双检测”),并取得“双检测”阴性证明。
检测时间计算方法举例:如您航班起飞时间为4月20日20:30,血清抗体IgM检测可于4月18日0时后进行,核酸检测应于4月20日8:30以后进行。
三、检测机构选择及有关具体要求
(一)请在驻瑞士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申请人48小时内第一次核酸或者血清抗体IgM检测应选择与其常居地所属使领馆领区对应的检测机构,如申请人常居地在苏黎世州,属驻苏黎世总领馆领区,须在总领馆领区的瑞士12个联邦州或列支敦士登公国内检测机构进行首次检测,申请健康码时请选择首次核酸或IgM检测机构填报。国内临时来瑞人员可不受领区限制。
如遇特殊困难请提前联系您所在领区内的使领馆。
驻瑞士使馆领区:伯尔尼州、日内瓦州、巴塞尔城市州、巴塞尔乡村州、乌里州、上瓦尔登州、下瓦尔登州、弗里堡州、索洛图恩州、沃州、瓦莱州、纳沙泰尔州、汝拉州、提契诺州。
驻苏黎世总领馆领区:苏黎世州、卢塞恩州、圣加仑州、阿尔高州、格劳宾登州、沙夫豪森州、施维茨州、格拉鲁斯州、楚格州、内阿彭策尔州、外阿彭策尔州、图尔高州,列支敦士登公国。
(二)取样及检测报告要求
?1、核酸检测
(1)核酸检测方式应为RT-PCR,取样方式须采用鼻咽拭子(德文Nasopharyngealabstrich或Nasen-Rachenabstrich,英文Nasopharyngeal)。不接受口咽拭子(Rachenabstrich)、唾液(Gurgeltest,Speicheltest)等取样方式。
(2)检测报告必须明确标示核酸(NAAT)、RT-PCR等字样和采样日期,并且包含检测人姓名、生日、护照号码、医生签字或检测机构盖章、联系方式、检测结果(阴性/阳性)等信息。??
2、血清抗体IgM检测
血清抗体IgM检测须抽取静脉血,检测报告须明示血清(Serum)、IgM、静脉血(Venous)等字样,同时还须明示具体的检测方式。比如:(1)化学发光法(Chemiluminescence);(2)酶联免疫法(Enzyme-linkedimmunosorbentassay/ELISA);(3)其他检测方式,亦请注明。不再接受胶体金法(KolloidalesGold)。
驻瑞士使领馆将与检测机构核查结果真实性。请乘客在检测时告知采样和检测机构同意向使领馆提供检测结果等个人信息。
四、既往感染者痊愈预审和登机前检测具体要求
????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项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造成的IgM抗体、IgG抗体阳性除外),均被视为有既往感染史。
????有感染史人员申请流程:
????(一)预审:请在赴华行程前30日之内但最晚不迟于行前16日(如赴华航班为6月1日,应于5月2日开始本项下的检查及检测,但最迟应于5月16日提交检查及检测结果预审)。请向驻瑞士使领馆提供:1、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出具的康复证明;2、在指定检测机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日内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3、曾检测阳性的报告或感染史情况说明。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驻瑞士使领馆指定邮箱预审。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经驻瑞士使领馆审核并邮件回复确认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状况自我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须如实向驻瑞士使领馆报告。
????(三)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接种情况按已接种人员或未接种人员进行检测(有关要求请见本通知第一、二、三项),并凭“双核酸”或“双检测”阴性报告申请健康码。
?五、中转人员要求???
????(一)从与中国内地有直航航班国家出发赴华,须搭乘直航航班。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不为相关人员经第三国中转审发“健康码”。驻瑞士使领馆也不为其审发中转“健康码”。
(二)居住在瑞士的赴华人员请务必乘坐直航航班赴华,驻瑞士使领馆不为从瑞士始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审发“健康码”。
居住在瑞士人员指瑞士公民或持瑞士有效居留证明(包括瑞官方颁发的L、B、C类居留卡、签证或其他在瑞合法居住证明等)的外国公民。
????上述人员应选择自瑞士始发的直航航班(目前为瑞士国际航空公司苏黎世-上海航线,以下简称“瑞航”)前往中国内地。正常情况下,驻瑞士使领馆不为居住在瑞士并拟经第三国转机赴华的人员发放健康码。
居住在列支敦士登公国人员的定义同理,但鉴于其与中国内地无直航航班,居住在该国的人员既可选择瑞航直飞国内,也可选择从瑞士始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健康码请向驻苏黎世总领馆申请。
(三)从与中国内地无直航航班国家始发的赴华人员,可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以及在苏黎世机场进行“双核酸”(即按瑞航安排在苏黎世机场中转区指定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报告向驻苏黎世总领馆申请中转“健康码”。已接种疫苗的经瑞中转乘客如具备入境条件,也可选择入境后在位于苏黎世机场Terminal1/Arrival1两家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交叉检测。
(四)驻瑞士使领馆仅为经瑞士中转且符合规定的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不为以下乘客发放“健康码”:
1、在来瑞士之前已经中转一次(含)以上的;
2、乘坐非瑞航或汉莎航空联程航班且在苏黎世中转时间超过48小时的;
3、无始发国“健康码”的。
如乘客始发国不具备一次中转条件,请以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相关通告为准。
(五)如与中国通航国家的航线被熔断,且该国没有其他赴华直航航班的,则适用于本条第(三)款。
(六)在瑞士赴华直航熔断或停飞期间,瑞士始发乘客可赴第三国进行中转。中转前须按要求检测并获得驻瑞士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中转时亦须向驻第三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六、在瑞中资企业人员登机前要求
所有在瑞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登机前21天提前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每日情况,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做检测除外),由企业出具《在瑞中资企业人员隔离管理承诺书》(请见附件一,下同)。隔离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终止回国安排。
七、申请健康码方式
中国籍乘客有两种方式可以申请健康码:
(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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